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虽然中国古代的官方意识形态一直是外儒内法,但是在表面上,至少在历代的正史里,对于商鞅韩非和秦朝的评价,一直是不高的,法家和秦国被视为暴政的典型,是贾谊等学者口诛笔伐的对象,是坚决予以批判的。

但是近代以来,由于救亡图存的需要,一些国人开始为了当时的政治目的无底线的抬高法家,将商鞅描述为一个悲剧英雄,后来更是演化出了所谓的儒法斗争,片面的将法家作为正义的一方,商鞅、韩非这些曾经史书里的暴虐之人顷刻间变为了悍不畏死、心系苍生的改革家。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到了今天,由于大国崛起的形势和迫切想要击败美国的心态,《大秦帝国》等历史剧开始意外走红,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俨然成了网络上的流行语。从这就可以看出,历史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也再次证明了历史思潮,尤其是民间的历史思潮几乎总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息息相关。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大秦帝国》掺杂了太多当下的政治局势需要,很多地方纯属刻意为之,其中有段情节竟然是白起为被俘虏的赵兵求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现在很多人,不明就里的将商鞅、韩非的法家认为和今天的法治同出一脉,并荒谬的认为只要按照法家的道路走下去,中国绝不会落后,最后一定会成为现代国家和法治国家,并将中国落后的大锅全都归到儒家身上。但是问题是,法家所谓的法与今天的法治真是一回事吗?还有所谓的儒家祸害论,中国汉武帝之后一直是外儒内法,法家一直是实质,儒家不过是表皮,非要找个背锅的对象,明显法家更有资格背这个锅。

法家所谓的法,从来是站在皇帝的角度,皇帝的命令即是法,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指的是皇帝之下人人平等,法是对皇帝之外的人,不是对皇帝的,这与现代法律的人人平等和对权力的限制,完全不是一回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等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很多人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商鞅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时,太子犯了法,商鞅毫不姑息,就将其诛杀,很多人将其视为大公无私的象征,但是问题是,真是如此吗?

如果我们看看法家另一代表韩非的说法,就会明白法家所谓的法和现代意义上的平等毫无关联,韩非在书中明确说他的主张是“帝王之璞”,意思是专为君主出谋划策,专为君主着想,韩非认为,天下最重要的东西只有四样,是“身之至贵、位之至尊、主威之重、主势之隆”,意思为天下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君主的身体、地位、威望和权势,无所谓其他,所谓的法,是给除君主以外的人行使的,完全不会限制君主,而实际上,君主的命令就是法律的来源。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而所谓的敢于对太子毫不留情实际上本身就是法家的一大主张,韩非在书中明确提到“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韩非子在书中直接提到君主连自己的妻妾和兄弟都不能信任,必要时完全可以诛杀,在法家看来,君主应该是一个完全摒弃亲情,满脑子只有功利和权术的政客,为了政治利益可以杀兄弟杀儿子。法家服务的是君主一人,不要说服务人民,就是服务君主的儿子兄弟都不可能,这比欧洲的马基雅维利还要极端。

所以,法家的法实际上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君主之下人人平等,贵族冒犯君主和草民冒犯君主代价一样,君主之下皆为奴仆。周制下,贵族可以抗衡天子,只有草民是奴仆,贵族不是,秦制下,贵族不复存在,天下人,无论贫富都是皇帝的奴仆,正因如此,黄宗羲讥讽君主是:“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自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这句话,直接戳穿了法家和秦制的本质。

现代法律与法家的法有何不同

现代法律的起源和性质,与法家的法完全不同,他的起源来自于对君权的限制和对民意的表达,体现的是人民的公意,这在洛克和卢梭的著作中有明显的体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明确提出,不符合公意的法律是没有价值的,没有经过公民讨论的法律没有效力,直接提出了法律应该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充分讨论而产生,绝不是一人意志可以决定,从而动摇了法国国王的合法性。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近代的英国、美国、法国甚至名为专制的普鲁士,其法律都是由民意代表讨论决定,普鲁士名为君主专制,但德皇实际上也受法律限制,他只能在法律限定之下行使权力,无权进行立法,他的专制本身就是来源于民意代表的授权,这和中国古代的君主完全不同。

而商鞅和法家,显然是完全不代表民意、公意的,其甚至赤裸裸的提出:“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削;弱重强,王.以强攻强,弱,强存;以弱攻弱,强,强去.强存则削,强去则王.故以强攻弱,削;以弱攻强,王也.”商鞅直接就提出君主就要做老百姓厌恶的事,越不满足老百姓,老百姓就越弱,这样君主才能驱使他们。韩非更是提出君主必须要征服他的臣民,连臣民都征服不了,怎么征服敌国,这种观点不要说是我们今人,就算是普鲁士的专制君主看后也会汗颜。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法家的愚民政策、打击商业、严禁人口迁徙、把控关键资源都是为了弱民,好让君主的统治长治久安。

现代的法律和法治,本身就是站在限制君主权力和体现公意之上,其起源就是对君权的反叛,就含义来讲,法家所谓的法与现代法律性质完全相反。或许在当时,法家的法确实为秦国积攒了武力上的优势,征服了六国,但不等于他就是我们今天的法治,更不等于我们要实行这样的法,如果法律国强不是为了老百姓,而是为了君主的一人之私,又有什么意义?

商鞅、韩非的法家与今天的法治是一回事吗?

在当时的条件下,法家和秦制固然有合理之处,但在今天公民权利兴起,已经迈入现代化的我国,还倡导这种几千年前的专制思想,甚至将其类比当今的依法治国,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不可理喻。无论你对今天的国家有什么看法,他对公意的代表程度、服务程度都远不是中国古代的秦制帝国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