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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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范冰冰偷逃税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这个“阶段性”的定义,是英雄剑主观臆断的,只是凭感觉,信则期待,不信也无妨阅读本文。

自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声“责成江苏税务部门对网络报道的阴阳合同可能涉及偷逃税进行核查”。再到10月3日,“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的情况通报。历时整整4个月。

4个月说明了什么?说明案情复杂;说明范冰冰“腕”大;说明是个大案。果不其然,范冰冰涉嫌偷逃税款达2.5亿元,补缴税款、罚款及滞纳金达8.84亿元。

范冰冰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这8.84亿元,就不会负刑事责任,反之就会移交司法机关。查税是依法,不负刑责处罚也是依法。对此仅管绝大多数人表示不理解,绝大多数网民表示愤愤不平。但是,英雄剑认为,只要是有法可依,我们理应无话可说。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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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6000万元的主儿在哪?

范冰冰的税案总算告一段落。但是,请不要忘记了,崔永元所爆出的“阴阳合同”其实是另有其人。请看5月29日,崔永元在微博中是这样说的:猜猜看:一个人演一出戏,为什么要签两份合同?行话,这叫一小一大双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号称值千万。而大合同是五千万元。1+5=6,天哪,这也不行那也不干,就拿走六千万元人民币。现在问题来了,那五千万为什么要偷偷摸摸拿?怕啥?还有,拿下六千万元以后,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

请看微博截图: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崔永元微博截图

请注意,崔永元的微博里,明确说“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是“哥们儿”,不是“这娘们儿”。

在后期的媒体采访中,崔永元也明确表示,“4天6000万元”,不是范冰冰”。既然不是范冰冰,那就另有其人。这个人是谁?崔永元当然知道!

众所周知,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影视圈乱象,也就是从这条“4天6000万元”的微博开始的。这条微博反映出了两个方面乱象,一是“大小合同”中的偷逃税问题;二是演员一天的片酬就达到了1500万元。

一个是偷税漏税,一个是天价片酬!两个问题都极大的刺痛了广大公众的敏感神经。一个戏子,何以如此高的片酬,完全与社会的价值导向相背离。比戏子贡献更多的“科学家、教育家、军事家”等,各条线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一年的收入又有多少?《北京日报》曾经刊文批判说“明星4天6000万元,是普通工人要花上1200年才能挣到这么多”。

足见其天价片酬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治理天价片酬,打击“阴阳合同”偷逃税等行业乱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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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是普遍现象吗?

既然不是范冰冰,公众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把这个“阴阳合同”的主人给纠出来!

是谁呢?

崔永元在微博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当属电影《大轰炸》。他认为“大轰炸”就是“大欺诈”。

在他的微博中可以看出,他说“一个计划投资8000万元的电影,最后15亿元都不够”。在这部电影中,范冰冰是个客串的角色,但是范冰冰的片酬竟然达到了3000万元。且是通过分拆的方式签订合同,其中1000万元纳税,另外2000万元没有纳税。就这一单“阴阳合同”,范冰冰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网络

再回到那个“4天6000万元”的“阴阳合同”上来,如果有5000万元的合同没有纳税,仅这一笔偷逃了多少的税款?可能要2000万元以上吧。

我们可以试想,影视行业的“阴阳合同”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范冰冰只在电影《大轰炸》里面签订了“阴阳合同”吗?范冰冰可以签订“阴阳合同”,那么“大轰炸”里的其他演员是不是都签订了“阴阳合同”?

这一个个疑问,都需要有关部门的核查清楚,还公众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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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轰炸》肯定不简单

电影“大轰炸”历时8年,肯定是一个不简单的案子。投资方用非法集资款来进行影视投资,是不是在利用电影投资的幌子在进行洗钱或转移资产。主犯成了“红通逃犯”,那么还有在国内的与这部电影有关的人员是不是可以进行调查?

在崔永元的微博中,始终在提到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X子。X子在电影《大轰炸》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是艺人?还是操盘?还是跟班?其夫妇二人在这部电影中,到底捞走了多少钱?网传7.5亿是真的吗?

通过崔永元的微博中能看出一些端倪,其中有一张截图很是亮眼:X子收了7.84亿,付出去3.41亿,净收入4.43亿,之前向长宁退了1.5亿…

普通瓜众,只能单纯的看到影视行业的“作品低俗、天价片酬、偷逃税”等乱象。但是,通过“大轰炸”,是不是更反应出了利用影视投资来进行“洗钱”、“诈骗”的本质?

阴阳合同,“4天6000万”的“这哥们儿”在哪里?

▲图片来自崔永元微博截图

查税是税务部门的事,相信税务部门查税,也是一个辛苦活儿,可能会遭受到各种阻挠和对抗,因为他们没有强制的权力。如果查税和公安一起办这些复杂而重要的案子,是不是进展的会顺利些?

看看范冰冰案公布的信息中就有这样的表述: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结语:

公众期待范冰冰案只是“影视行业乱象整治中”的一个序曲,期待接下来会有一个一个的“大瓜”爆出来。“4天6000万元”的阴阳合同幕后到底是个什么主儿,公众很好奇!